English

提防“空头协会”

1999-08-25 来源:生活时报 宁一 我有话说

有个潘先生,在美国注册了一个只有他一个人的“世界华人经济共同体”,号称在全球拥有几十万会员,实力强大、影响力深远。就是这位“光杆司令”潘先生,打着“世界华人经济共同体”这块金字招牌,先后将中国国内两百多位艺术家的书画作品骗走,其中有不少是珍品。当国内有关人士准备将其“世界华人经济共同体”诉诸法律时,一深入了解,才知这是个松散型的协会组织,既不是一级法人,又不是经济实体,根本无法承担什么法律责任。

原来,国外许多协会团体是可以随便注册的,名头可以随便起,也不是什么“社团法人”。而国内对协会社团登记则较为正规和严格,登记要经过一定的审查审批程序,而且一般不允许冠以“中华”、“中国”、“全国”名头,更别说什么“全球”、“世界”之类的大招牌了。社团登记时要明确社团法人,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。有的还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经营,是自负盈亏、自主经营的经济实体。因此,国际上的一些骗子,就利用人们对这些协会团体认知上的惯常心理,混水摸鱼、打着某某“国际协会”主席、会长、理事长等招牌,到中国国内到处招摇撞骗。

因此,国内的消费者或商家,对打着某某“国际协会”招牌前来招摇的外国人,一定要提高防备意识,因为即使他名头再大,也不过是一个空架子,“盛名之下,其实难副”。对这样的所谓协会,一般性的联谊往来与交流是不会有什么问题的,关键是不要发生一些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经济性来往,因为一旦被诈骗,诉诸法律时你会面对一个不负任何责任的极其松散性的“空头团体”,即使你有十二分的充足理由,也是英雄无用武之地和无的放矢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